Culture
價格公示
根據(jù)《河南省發(fā)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印發(fā)〈河南省城鎮(zhèn)管道天然氣配氣價格管理辦法(試行)〉的通知》(豫發(fā)改價管〔2018〕150號)文件精神,按照河南省城鎮(zhèn)燃氣銷售價格與上游管道天然氣價格聯(lián)動調整機制要求,經鹿邑縣政府同意,決定對鹿邑縣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進行調整,現(xiàn)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鹿邑縣居民用管道天然氣第一階梯(每戶每月用氣量50立方米及以下部分)銷售價格標準為2.99元/立方米;第二階梯(每戶每月用氣量50立方米以上部分)銷售價格標準為3.88元/立方米。
二、鹿邑縣低保家庭每戶每月用氣量30立方米及以下部分的銷售價格標準為2.73元/立方米,超出部分按照調整后價格執(zhí)行。
三、鹿邑縣工商業(yè)用天然氣銷售價格由4.72元/立方米調整為4.46元/立方米。
本通知自2025年8月25日起執(zhí)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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